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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基)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悬液
通用名: (基)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悬液
商品名: (基)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悬液
规格: 100ml
厂家: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
批文: 国药准字H19990006
价格: ¥28.94
图文详情
说明书

【药品名称】
    通用名称: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悬液
    商品名称:泰诺林
    英文名称:ParacetamolOralSuspension
    汉语拼音:DuiyixiananjifenHunxuanye
【成份】
    null
【性状】
    本品为红色混悬液。
【适应症】
    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,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、关节痛、偏头痛、牙痛、肌肉痛、神经痛、痛经。
【用法用量】
    口服,用量杯量取,用后请洗净量杯。用量见下表:  年龄(岁)   体重(公斤)   一次用量(毫升)   一日次数   1~3      12~15        3      若持续发热或疼痛,可间   4~6      16~21        5      隔4~6小时重复用药1   7~9      22~27        8      次,24小时不超过4次。  10~12      28~32       10
【不良反应】
    偶见皮疹、荨麻疹、药热及粒细胞减少。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。
【禁忌】
    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;2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患者禁用;3肾功能不全者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
    本品为对症治疗药,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,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,症状不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对本品过敏者禁用。对阿司匹林过敏者,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,但有报告,在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,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。故此种病人应慎用。不应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它解热镇痛药的制剂。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。孕妇、哺乳期妇女慎用。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。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【特殊人群用药】
    儿童注意事项:尚不明确。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:尚不明确。老人注意事项:尚不明确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
    应用巴比妥类(如苯巴比妥)或解痉药(如颠茄)的患者,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。本品与氯霉素同服,可增强后者的毒性。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理作用】
    本品具有解热、镇痛作用。其作用机制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有关。解热作用与乙酰水杨酸相似,但镇痛作用较弱,无抗风湿作用,对血小板与凝血机制亦无影响。
【贮藏】
    遮光,密闭,在阴凉处保存。
【规格】
    100毫升:3.2克
【包装规格】
    100ml
【有效期】
    36个月
【批准文号】
    国药准字H19990006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
    2009年7月31日
【生产企业】
    企业名称: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
    企业简称:强生制药
    生产地址:1、上海市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绿春路139号,2、上海市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雅路219号
    联系电话:021-22058888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
商品名称
(基)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悬液
通用名称
(基)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悬液
成分
null
性状
本品为红色混悬液。
功能主治
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,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、关节痛、偏头痛、牙痛、肌肉痛、神经痛、痛经。
规格
100ml
用法用量
口服,用量杯量取,用后请洗净量杯。用量见下表:  年龄(岁)   体重(公斤)   一次用量(毫升)   一日次数   1~3      12~15        3      若持续发热或疼痛,可间   4~6      16~21        5      隔4~6小时重复用药1   7~9      22~27        8      次,24小时不超过4次。  10~12      28~32       10
批准文号
国药准字H19990006
生产企业
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
不良反应
偶见皮疹、荨麻疹、药热及粒细胞减少。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。
禁忌
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;2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患者禁用;3肾功能不全者禁用。